医药网3月10日讯 2021年2月25日,国家最高领导人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医保在脱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疾病已成为所有致贫因素之首,因病致贫人数由2014年的2850万人下降到了2019年的96.9万人,直至2020年底清零。
一、脱贫成就
2012年,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就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从而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
现行标准下,2012年底,全国共有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在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
2013年当年实现1650贫困人口脱贫,2017、2018、2019三年脱贫人数分别为1289万人、1386万人和1109万人,到2020年底,年初剩余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图一),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二、医保贡献:因病致贫人数显著下降
疾病已成为致贫首要因素,贫困人口总量中40%左右的群体是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产生的,全民医保在助力脱贫攻坚的总体战中,发挥了基础性、制度性保障的重要作用。
实际上,建立中国医保制度的初衷,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基于减贫防贫的考量,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质上也是一个最大的减贫防贫计划和制度安排。
由于医保减贫制度安排,使2000多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截至2020年底,医保扶贫政策累计惠及贫困人口5.3亿人次,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超3600亿元(2020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当期结存约2700亿元)。
因病致贫人数由2014年的2850万人下降到了2019年的96.9万人,下降了96.6%,直至2020年底清零。(图二)
三、医保举措
(一)对贫困人口参保给予资助
鼓励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到2020年,贫困人口参保率提高到了99.9%以上。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全额资助,对其他贫困人口实施定额资助,人均缴费补贴由2019年的162元/每人每年提高到了2020年的175元/每人每年,资助总额由2019年的124.3亿元提高到了2020年的134.7亿元(图三),医保扶贫政策累计资助贫困人口参保2.3亿人次,已累计资助参保支出369亿元。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80%左右。
(二)降低患者自付费用比例
因医保制度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占比,已由2016年的34%下降到了2019年的10%,大幅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图四)
(三)降低抗癌药价格
因发病急、死亡率高,癌症成为最易致贫返贫的疾病,癌症给患者造成的经济负担是多方面的,其中尤以抗癌药药费支出最大,我国的抗癌药市场规模已由2003年的121亿元快速增长到2017年的1258.19亿元,为此,国家医保局首先通过降低抗癌药价格来减贫,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国家医保谈判。
以前四批国家医保谈判为例,通过降价谈判成功进入医保最多的品种就是抗肿瘤药,占比高达35%。(图五)
以2018年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进行的抗癌药的专项谈判为例,17种谈判成功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最高降幅80%,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抗癌药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如安罗替尼(正大天晴)降了45%,培门冬酶(恒瑞)降了30%,奥希替尼(阿斯利康)降了70%和西妥昔单抗(默克)降了69%。(图六)
四、任重道远
我国肿瘤发病人数还在继续增长,已由2012年的359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457万人(图七)。
国家最高领导人指出,按照现在的标准实现贫困人口脱贫、摘掉贫困县帽子,并不意味着脱贫就此结束,而是新的征程的开启。
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因此,作为具有减贫防贫制度效能的中国医保制度,在常态化、制度化减贫防贫的新伟大征程中,还要继续发挥其助力减贫防贫的特定效能。
作为医药企业,如能跳出医药行业本身,从应对脱贫、老龄化加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更高和更广的维度上正视医保承担的重任,则能更好的理解医保控费的艰巨性、长期性,并对其发展趋势做出更精准的预判,从而为调整企业战略提供更充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