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含医保缴费等方面内容,有哪些新变化呢?
《通知》要求,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在2023年640元和38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精准保障;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确保两类人员参保率不低于99%。常态化开展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间工作协同,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
《通知》要求,落实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两项措施独立设置,都是从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均不低于1000元。
国家医保局: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村卫生室作为最基层的医疗机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第一站,也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通知要求,通过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及时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有多个村卫生室的行政村至少保障1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医保服务“村村通”,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医购药。支持村医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参保动员上门巡视、预防保健、慢病管理、中医药诊疗服务等。
截至2024年4月,全国正常营业的村卫生室有58万家,其中10万家纳入医保单独定点范围,还有32万家村卫生室采取“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通过乡镇卫生院实现医保报销,全国超72%的村卫生室已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湖南岳阳市湘阴县鹤龙湖镇鹤龙村村民刘金明称:“高血压是在镇卫生院去拿药,现在在村卫生院报还是方便些,报销60%—70%,这两个季度报了18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