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源医药网! [登录] [免费注册]
音乐小图标 诚可感天 作词-王军  刘家成  作曲:徐远航  演唱-廖晶(廖导) 播放 暂停 下载 试听

华源医药网

政策解读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如何处罚?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者:未知时间:2020-10-09

答: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门标签: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