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排查贫困患者综合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待遇结算精准度。及时印发《全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对各县市区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重点排查执行政策口径标准、负面清单执行情况、报销比例是否异常等问题。通过纵向比较、横向分析判断医药费报销质量,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待遇保障精准度。2020年前三季度全市贫困人口累计享受“351”兜底保障275743人次,报销比例88.18%。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180”享受待遇905644人次,报销比例94.19%,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二是排查贫困患者慢性病鉴定程序,确保提升慢性病医保管理水平。根据《阜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试行)》,对贫困慢性病患者材料申报、鉴定标准、慢性病用药目录执行情况、动态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确保贫困慢性病患者就诊证办理精准度。2020年前三季度我市共动态调整了111人,并发放“慢性病鉴定动态调整告知书”。三是排查贫困患者就医转诊备案情况,确保提升医保改革质量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医保部门针对贫困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秩序、转诊备案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明确分级诊疗必要性、重要性,并要求各县市区创新思路,结合实际对贫困患者转诊进行量化管理,探索制订贫困患者分级诊疗负面清单,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收治患者能力,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收治患者动力。四是排查贫困患者诊疗行为,确保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智能监控制度、贫困患者诊疗行为等进行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信息化水平、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确保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阜阳市共查处贫困患者违规医保基金72.06万元,对违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了处罚。五是排查医保基金运行现状,确保建立完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各县市区医保基金运行现状,特别是贫困患者基金支出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对参保情况、住院率、贫困患者基金支出占总资金筹集比例、贫困患者重病、大病费用支出占总费用情况等风险排查,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筑牢基本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网,有组织的整合补充保险、互助平台甚至财政投入的医疗救助、慈善平台等。通过政策内容和实施方式的适度细化与调整,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好老百姓的民生预期,确保医疗保障政策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