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其官网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55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考虑到民族医药主要受民族医学理论的指导,在使用上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特殊性,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权限,省级医保部门可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
对于民族药的问题,医保和基药目录一直给予了一定的特殊待遇,云南省人民政府曾经发布《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将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上市的云南省地方民族药,获得国家或地方标准生产的中药饮片,经专家评审,将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逐步将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此,未来的地方特色增补、医院院内制剂的创新营销管理还有很大机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对⼗三届全国⼈⼤三次会议第2355 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0〕162 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南地道药材⽣产的植物药纳⼊医保药品⽬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局、云南省政府,现答复如下:⺠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族⽂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期与疾病做⽃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具有鲜明的⺠族特⾊,它不仅在历史上为各族⼈⺠的⽣存繁衍做出了重要贡献,⽽且⾄今对提⾼⼈⺠群众健康⽔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以来,国家医保部⻔⾼度重视⺠族医药的发展。2019 年版国家医保药品⽬录中包含了藏药、蒙药、维药三类药品,共收载了93 个⺠族药。在2019 年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的通知中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药品⽬录》,不得⾃⾏制定⽬录或⽤变通的⽅法增加⽬录内药品,也不得⾃⾏调整⽬录内药品的限定⽀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录内按规定调增的⼄类药品,应在3 年内逐步消化。您提出的《云南省未纳⼊国家药品⽬录质优价廉的植物药名单》所列117 种药品中,“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已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其余116 种药品属于原省级药品⽬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过渡期⼄类药品。考虑到⺠族医药主要受⺠族医学理论的指导,在使⽤上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特殊性,2020 年7 ⽉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管理暂⾏办法》明确了权限,省级医保部⻔可以国家《药品⽬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纳⼊省级医保⽀付范围。下⼀步,我们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管理暂⾏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医保⽀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