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方案精细化。2020年4月,经黄山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黄山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方案》要求经黄山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
二是政策宣传广泛化。经黄山市上下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乡镇、入社区活动,采取印制易拉宝、宣传册页,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公告在医疗机构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使广大参保群众知晓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医药采购联盟化。组建黄山市药品采购联盟,涵盖全市778家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并确定黄山市人民医院为市采购联盟牵头单位,统一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四是结果运用实效化。督促医疗机构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优先采购、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推荐使用,使广大患者放心使用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五是基金预付人性化。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预付当年约定采购金额的30%作为药品采购周转金,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再结合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继续予以预付。2020年共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82万元,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支付压力。
据统计,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3批次112个药品,2020年共为黄山市患者和医保基金节约医药费用支出99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