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显示,从4月到12月,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检查。
根据计划,此次检查,抽查对象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抽查总体比例为5%,发起任务时根据监管平台信用等级筛选实际确定。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起,《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医保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并对构建形成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作出规定,同时对建立医保、卫生、中医药、市场监督等部门的监管合作机制作出安排;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个人等的违法行为均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欺诈骗保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近期,各地医保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条例》的宣贯实施力度。合肥市“四轮驱动”(贯彻要求有实行、宣传发动有实招、专项治理有实效、长效机制有实事)齐发力,有效确保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在专项治理方面,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局推进专项治理和“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在大数据筛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现场检查方式,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问题,对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采取了约谈、责令改正、追回、暂停医保结算等处理。截至4月15日,合肥市专项治理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19家(其中检查定点医疗机构769家、定点零售药店550家),追回违规基金2833.25万元(其中582.88万元为专项治理新追回的违规费用,其余为上年度审计、飞检追回的违规费用)。在认真做好基金监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基金监管“自选动作”,先后开展了医疗救助、生育保险、门诊慢性病、诊所等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