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拟增补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请相关企业登录数据库申报平台,在“企业信息公示”菜单下查看相关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相关书面申诉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61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2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
附件:拟增补相关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