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日前制发《黄山市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医疗机构考核和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在全省率先落实首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此举切实发挥结余留用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进而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精心制定方案
结合集采前后医疗机构采购情况,经模拟测算,确定最高留用比例为40%。同时,明确结余留用资金实施范围、结余留用金额计算方法和资金来源用途,细化考核医疗机构落实集采工作的4项考核内容11项具体指标,以及对应资金拨付标准。
精准智能测算
创新建立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平台,整合多个平台数字来源,实现海量数据的快速处理、决策方案的智能优化和全市117家公立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的精准高效即时计算。首批25种药品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可获得结余留用资金276.9万元。
精细兑现标准
组织考核组严格按照11项考核指标,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医疗机构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得分情况分5段确定结余留用比例和具体留用金额,并在医疗机构范围内公开,由医保部门及时兑现结余留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