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一批)》(价采核字〔2025〕1号)风险线索,为规范同品种、不同厂牌中成药网采,现就价格虚高挂网药品处置结果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一批)》涉及所有药品(详见附表)进行相应处置。
二、处置标准
(一)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7月31日至8月5日登录我省药品交易系统自主降价至本省同品种“省内最小每日费用”10倍内。
(二)规定时限内如不降价或降价不达标的药品统一禁用目录。
(三)后期以“自主降价”对照“省内最小每日费用”核准:对“自主降价”高于“省内最小每日费用”3倍(含)至5倍的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5倍(含)至10倍行红标价格管理;高于10倍及以上的药品予以禁用。
三、有关要求
(一)处置后如相关药品有降价行为、可遵照上述处置标准豁免前期处置,须递交申请与《降价承诺书》要求撤销前期处置。
(二)对处置结果存疑的企业申诉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相关药品全国价格体系、价格来源省份官网截图、公告等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上述企业行为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四)国家有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附件:中成药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汇总表(具体数据请登录安徽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查询)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