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知:村卫生室、诊所迟报者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政府网作者:未知时间:2021-01-23
1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接下来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指示。各地要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机场入境物品和周边遗弃垃圾等进行集中管理,开展必要的预防性消毒。对城乡结合部服务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工作人员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对春节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督促减少外出、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农村地区疫情监测,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定期核酸检测范围,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3、村卫生室、诊所、药店2小时内上报,迟报者严肃处理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接到报告后,乡镇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尽快送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县域内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采样力量薄弱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组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加强重点环节防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加强集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所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引导农村地区减少聚集性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各地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可随时转换的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辖区内的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群防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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