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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1年版)》,9月1日执行

来源:安徽药政君作者:未知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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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品目录》)。《双通道药品目录》充分考虑了我省各市药品供应保障实际,收纳188种国家谈判药品,占国家谈判药品总数(221种)的比例为85%,基本可以满足全省各地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为确保《双通道药品目录》落地还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供应主体和责任。对双通道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确保形成“双通道”互补的供应保障机制。并将有关规定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范围,避免“双通道”变“单通道”。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家谈判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在确保基本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前提下,更好的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三是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为保障参保群众的用药延续性,允许各地执行省级双通道药品目录的同时,根据之前药品双通道管理情况制定补充目录,报省医保局备案后执行。

《双通道药品目录》的制定和发布充分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更好的促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我省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真正把国家医保药品谈判降价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用药费用负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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